⒈ 以功劳抵偿罪过。
⒈ 以功劳抵偿罪过。
引 元 康进之 《李逵负荆》第四折:“若拿得两箇棍徒,将功折罪。若拿不得,二罪俱罚。”
《西游记》第九二回:“如今没奈何,保 唐僧 取经,将功折罪。”
亦作“将功赎罪”。 郭沫若 《南冠草》第一幕:“不过你还须得做些事体来将功赎罪。” (www.2ci.NET)
⒈ 用功劳来抵消罪过。也作「将功赎罪」、「以功赎罪」。
引 《西游记·第八回》:「你可跟他做个徒弟,往西天走一遭来,将功折罪,管教你脱离灾瘴。」
《初刻拍案惊奇·卷二六》:「便思量一个计较,周全他,等他好将功折罪。」
将:拿;折:抵偿。拿功劳补偿过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