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收复失地:旧邦凯复。
⒈ 犹平复。一本作“既復”。
引 《南史·梁纪下》:“旧邦凯復, 函 洛 已平。” 来源:WwW.2ci.net
⒈ 收复。
引 《南史·卷八·梁元帝本纪》:「旧邦凯复,函、洛已平。」 爱词网=2CI.NEt
收复失地:旧邦凯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