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资质凡庸,不堪为用。
引 唐 温庭筠 《谢襄阳李尚书启》:“某櫟社凡材,芜乡散质。”宋 杨亿 《受诏修书述怀感事三十韵》:“虚名同 郑 璞,散质类 庄 樗。” (WWw.2ci.nET)
1.谓资质凡庸,不堪为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