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被处死刑。
引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刑部·冤亲》:“时友人 王房仲,以蜚语繫请室,市上讹传将僇反者, 王 惊悸几欲自裁。迨 宋氏 就法,惊魂始復。” 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1.被处死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