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革职。指旧时妓女从乐籍上除名从良。削除名籍。
⒈ 革职。
引 宋 苏轼 《上皇帝书》:“大则身首异处,破坏家门;小则削籍投荒,流离道路。”
明 陈汝元 《金莲记·诗案》:“这廝不独削籍清朝,抑且置身圜土。”
清 褚人穫 《坚瓠馀集·老鼠拖姜》:“会 黄 以夤缘事发,参送法司,其人坐 黄 受贿削籍。”
⒉ 指旧时妓女从乐籍上除名从良。
引 唐 房千里 《杨娼传》:“乃阴出重赂,削去 娼 之籍,而挈之 南海。”
清 宣鼎 《夜雨秋灯录·妓笃故谊》:“丽春 者,前所识之妓也。 陈 尝助百数十金为其削籍。”
籍,指做官名册。削除官籍中的名氏。犹言革职:削籍遣戍有差(差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