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赠恤”。
⒈ 见“赠恤”。亦作“赠卹”。对死者家属赠送财物加以抚恤。
引 宋 周密 《齐东野语·谢惠国坐亡》:“上特旨尽復元官,恩数赠恤加厚焉。”《明史·高拱传》:“帝召 拱 以大学士兼掌吏部事。 拱 乃尽反 阶 所为,凡先朝得罪诸臣以遗詔録用赠恤者,一切报罢。”清 王昶 《黄仲则墓志铭》:“仲则 之至 西安 也,巡抚 毕公 奇其才,厚貲给之,及殁,赠卹者又良厚。”
亦作“赠卹”。对死者家属赠送财物加以抚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