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即方言。
⒈ 即方言。参见“方言”。
引 明 王世贞 《曲藻》:“造语。谓可作者:乐府语、经史语……不可作者:俗语、蛮语、嗑语、市语、方语。”傅尃 《变雅楼三十年诗徵序》:“寒暑异夫凔燠,而四时以判;胡越异夫清浊,而方语以殊。” 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1.即方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