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陈诉请求和争讼。
引 《周礼·天官·小宰》:“令百官府共其财用,治其施舍,听其治讼。”孙诒让 正义:“云‘听其治讼’者,治谓陈请,讼谓争讼。” 爱词网Www.2ci.nET提供
1.陈诉请求和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