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一方之重镇。
引 《三国志·吴志·虞翻传》“归葬墓旧,妻子得还” 裴松之 注引《会稽典录》:“夫 会稽 上应牵牛之宿,下当少阳之位,东渐巨海,西通五湖,南畅无垠,北渚 浙江,南山攸居,实为州镇。”南朝 陈 徐陵 《与周冢宰宇文护论边境事书》:“夫以 南平 等郡,地壙民丰, 云梦 之田, 楚王 为宝, 吴 当劲 蜀,晋 拒强 秦,资彼山川,竝为州镇。”
1.一方之重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