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汉武帝所造帐幕。饰琉璃珠、夜光珠等珍宝者为甲帐,以居神;其次为乙帐,以自居。见《汉武故事》。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⒉ 财物收支帐册。
⒈ 汉武帝 所造帐幕。饰琉璃珠、夜光珠等珍宝者为甲帐,以居神;其次为乙帐,以自居。见《汉武故事》。参见“甲帐”。by 爱词网(Www.2CI.net)
引 《汉书·西域传赞》:“於是广开 上林,穿 昆明池,营千门万户之宫,立神明通天之臺,兴造甲乙之帐,落以 随 珠、 和 璧。”
颜师古 注:“其数非一,以甲乙次第名之也。” Www.2Ci.NeT提供
⒉ 财物收支帐册。
引 清 赵翼 《余既答稚存黄金之嘲再作长句报之》:“我将请司甲乙帐,朱出墨入烦记註。”
1.汉武帝所造帐幕。饰琉璃珠﹑夜光珠等珍宝者为甲帐,以居神;其次为乙帐,以自居。见《汉武故事》。 2.财物收支帐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