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痛楚。
引 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方今圣化草创,人有餘姦,习恶之徒,为非未已,截头绞颈,尚不能禁,而乃更断足劓鼻,轻其刑罚……是为轻其刑以诱人於罪,残其身以加楚酷也。” (www.2ci.NET)
1.犹痛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