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碱卤性的水田。
⒈ 碱卤性的水田。参阅 清 王念孙 《读书杂志·汉书四》。
引 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一同百里,提封万井,除山川、沉斥、城池、邑居、园囿、术路,三千六百井,定出赋六千四百井。”
颜师古 注:“臣瓚 曰:‘沉斥,水田舃卤也’……沉谓居深水之下也。斥,咸卤之地。”
一说“沉斥”为“沆斥”。 王先谦 补注引 王念孙 曰:“沉当为沆。沆,大泽也。”
1.碱卤性的水田。《汉书.刑法志》:"一同百里﹐提封万井﹐除山川﹑沈斥﹑城池﹑邑居﹑园囿﹑术路﹐三千六百井﹐定出赋六千四百井。"颜师古注:"臣瓒曰:'沈斥﹐水田舃卤也'……沈谓居深水之下也。斥﹐咸卤之地。"一说"沈斥"为"沆斥"。王先谦补注引王念孙曰:"沈当为沆。沆﹐大泽也。"参阅清王念孙《读书杂志.汉书四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