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改玉改行”。亦作“改玉改步”。亦作:改玉改行改玉改步。
⒈ 亦作“改玉改行”。亦作“改玉改步”。 《左传·定公五年》:“季平子 行 东野,还,未至。丙申,卒于 房。
引 阳虎 将以璵璠歛, 仲梁怀 弗与,曰:‘改步改玉。’”
杜预 注:“昭公 之出, 季孙 行君事,佩璵璠祭宗庙。今 定公 立,復臣位,改君步,则亦当去璵璠。”
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晋 文公 既定 襄王 于 郟,王劳之以地,辞,请隧焉。王不许,曰:‘……先民有言曰:“改玉改行。”
’” 韦昭 注:“玉,佩玉,所以节行步也。君臣尊卑,迟速有节,言服其服则行其礼,以言 晋侯 尚在臣位,不宜有隧也。”
原谓改变步武,更改佩玉,使符合臣制。后称改变制度或改朝换代为“改玉改步”。 章炳麟 《革命道德说》:“蒙古 不道,宰割诸夏,改玉改步,人无异心。”
晋 郭璞 《南郊赋》:“於是时惟青阳,日在方旭,我后将受命灵坛,乃改步而鸣玉。”
《南齐书·高帝纪上》:“姬旦 秉哲, 曲阜 启蕃,或改玉以弘风,或胙土以宣化。”
清 黄宗羲 《余恭人传》:“柴天改玉之交,皇风未畅,鼎族阽危,謡言沸火。”
⒈ 玉,玉佩,所以节行步。古时君臣或贵族,因身分不同,步履佩玉也就有差别。改步改玉,谓死者身分已改变,葬礼也应有所改变。也作「改玉改行」。by 爱词网(2Ci.Net)
引 《左传·定公五年》:「六月,……丙申,卒于房。阳虎将以玙璠敛,仲梁怀弗与,曰:『改步改玉。』」
步:古代祭祀时祭者与尸相距的步数,以地位排列。改变步数,改换玉饰。指死者身份改变,安葬礼数也应变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