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制,于旗属女子年十四而合条件者,每三年挑选一次,由八旗都统造册,送户部奏请引阅,以备妃嫔之选,或指配近支宗室,谓之“秀女”。
⒈ 清 制,于旗属女子年十四而合条件者,每三年挑选一次,由八旗都统造册,送户部奏请引阅,以备妃嫔之选,或指配近支宗室,谓之“秀女”。来源:爱词网(wwW.2ci.nET)
引 《清会典事例·宗人府·觉罗册籍》:“皇考 高宗纯皇帝 每次挑选八旗秀女时,派王等於 圣祖 仁皇帝 派衍二十近支宗室内查明应进緑头牌者指配。” 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⒈ 清代被选入皇宫以备妃嫔之选,或指配宗室近支的女子,称为「秀女」。
引 清·昆冈《大清会典事例·卷一·宗人府·天潢宗派》:「今朕挑选秀女,自应遵照此例。」
1.清制﹐于旗属女子年十四而合条件者﹐每三年挑选一次﹐由八旗都统造册﹐送户部奏请引阅﹐以备妃嫔之选﹐或指配近支宗室﹐谓之"秀女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