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距王城四百里到五百里的地方。即公之采地与王同母弟及王之庶子所食邑。
⒈ 距王城四百里到五百里的地方。即公之采地与王同母弟及王之庶子所食邑。参阅《周礼·地官·载师》“以大都之田任畺地” 贾公彦 疏。
引 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九赋敛财贿……六曰邦都之赋。”郑玄 注:“邦都,五百里。”孙诒让 正义引《说文·邑部》:“《周礼》:距国五百里为都。”
1.距王城四百里到五百里的地方。即公之采地与王同母弟及王之庶子所食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