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收受贿赂放其逃走。
引 清 林则徐 《会奏巡缉营员访有劣迹请革审摺》:“若在偏僻口门,遇着贩烟之船,亦有送给洋银听其开去等语,是侵匿贿纵之弊,已属显然。”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审讼》:“如要犯不到,原差贿纵,重责,严限补拘。”
1.谓收受贿赂放其逃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