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彩绫。
⒈ 彩綾。
引 《新唐书·地理志二》:“河南府 河南郡 本 洛州,开元 元年为府。土贡:文綾、繒、縠……”《花月痕》第三回:“原来三间小屋,将东首一间隔作卧室,外面两间,遍裱着文綾。”
1.彩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