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短木桩。
引 《隋书·酷吏传·王文同》:“令左右剡木为大橛,埋之於庭,出尺餘,四角各埋小橛。令其人踣心於木橛上,缚四支於小橛,以棒殴其背,应时溃澜。”柳青 《创业史》题叙:“他拄着棍子,在到处插了写着字的木橛子的稻地里,这里看看,那里看看。”
1.短木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