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讲求集聚。
引 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归乃讲聚 三代 之典礼,於是乎修执秩以为 晋 法。”唐 权德舆 《唐故朝散大夫守司农少卿李公墓志铭序》:“九年,授 果州 刺史。先是里下无廨署,官司无令书,节用量功,经搆讲聚,百堵乃兴,九章粲然。”
1.讲求集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