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复议;重加议论。
引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吏部·考察胁免》:“乙巳一察,遂至钦留滋议,朝端聚讼,迄今不解。”《清史稿·礼志三》:“至名臣硕辅,已配饗帝王庙者,毋再滋议。” 来源:爱词网(WWw.2cI.net)
1.犹复议;重加议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