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方言。谓娶妓女、寡妇为妻。
⒈ 方言。谓娶妓女、寡妇为妻。
引 清 张心泰 《粤游小志·妓女》:“有若再醮妇者, 粤 俗谓之‘淘古井’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五七回:“我虽然懂得 广东 话,却不懂他们那市井的隐语,这‘淘古井’是甚么,听了十分纳闷。后来问了旁人,才知道凡娶着不正路的妇人--如妓女、寡妇之类--做老婆,却带着银钱来的,叫做‘淘古井’。” 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⒈ 俗称男子娶寡妇、妓女等已婚或身世不清白却富有的女子。
引 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·第五七回》:「这『淘古井』是甚么?听了十分纳闷。后来问了旁人,才知道凡娶著不甚正路的妇人,如妓女、寡妇之类做老婆,却带著银钱来的,叫做『淘古井』。」
1.方言。谓娶妓女﹑寡妇为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