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归罪。返归监狱。归结狱讼。
⒈ 犹归罪。
引 《公羊传·闵公元年》:“﹝ 庆父 ﹞使﹝ 邓扈乐 ﹞弑 子般,然后诛 邓扈乐 而归狱焉。”
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“归狱不解,兹谓追非。”
颜师古 注:“李奇 曰:‘归罪过于民,不罪己也。’ 张晏 曰:‘谓释有罪之人而归无辜者也。’”
严复 《<法意>按语》:“唐 宋 诸儒,想望太平,皆太息于先王经制之破坏,而归狱 商君。”
钱基博 《辛亥南北议和别记》:“汉口 之焚,论者胥归狱 冯公。” by 爱词网(WWw.2Ci.Net)
⒉ 返归监狱。
引 唐 白居易 《七德舞》诗:“怨女三千放出宫,死囚四百来归狱。”
⒊ 归结狱讼。
引 清 魏源 《圣武记》卷八:“又狱有不能结者,輒诱杀生番以归狱。”
1.犹归罪。 2.返归监狱。《新唐书.太宗纪》载:贞观六年十二月辛未,放死罪者归其家;七年九月,纵囚来归,皆赦之。后用为德政之典。 3.归结狱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