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副武官。亦泛指下属小官。
⒈ 副武官。亦泛指下属小官。
引 《资治通鉴·唐代宗广德二年》:“子仪 使牙官 卢谅 至 汾州。”
胡三省 注:“节镇、州、府官皆有牙官、行官。牙官供牙前驱使,行官使之行役四方。自 五季 以后,詬詈武臣率曰牙官。”
明 徐渭 《宴集翠光岩》诗:“野旷牙官分作队,林疎甲士补成行。”
明 梅鼎祚 《昆仑奴》第一折:“好一个阻贤的牙官,可恼!” 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⒈ 供牙门前驱使的小官。
引 《资治通鉴·卷二二三·唐纪三十九·代宗广德二年》:「子仪使牙官卢谅至汾州,维岳赂谅,使实其言。」
1.副武官。亦泛指下属小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