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宋时皇帝诸子年长后分院居住,并置十宅、六宅使负责管理诸宅院事务。后只称六宅使。
⒈ 唐 宋 时皇帝诸子年长后分院居住,并置十宅、六宅使负责管理诸宅院事务。后只称六宅使。 宋 高承 《事物纪原·横行武列·六宅》:“《宋朝会要》曰:唐 置十宅、六宅使,以诸王所属为名,或总云十六宅,后止云六宅。
引 宋朝 因之。”
《资治通鉴·后周太祖广顺三年》:“高绍基 屡奏杂虏犯边,冀得承袭,帝遣六宅使 张仁谦 诣 延州 巡检, 绍基 不能匿,始发父丧。”
胡三省 注:“《职官分纪》曰:唐 置十宅、六宅使,以诸王所属为名,或总云十六宅,后止曰六宅。” 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1.唐宋时皇帝诸子年长后分院居住﹐并置十宅﹑六宅使负责管理诸宅院事务。后只称六宅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