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苟且迎合以取悦于人。亦作“偷合取容”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英 fall in with other's wishes and acquire admittance; (wWW.2cI.NET)
⒈ 亦作“偷合取容”。谓苟且迎合以取悦于人。
引 《荀子·臣道》:“不卹君之荣辱,不卹国之臧否,偷合苟容,以持禄养交而已耳,谓之国贼。”
《史记·白起王翦列传论》:“偷合取容,以至圽身。”
宋 司马光 《乞开言路状》:“近岁风俗頽弊,士大夫以偷合苟容为智,以危言正论为狂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哲宗绍圣三年》:“右正言 孙諤 言:‘知 河中府 杨畏,在 元丰 时,其议论皆与朝廷合;及 元祐 之末, 吕大防、苏辙 等用事,则尽变其趋而从之; 绍圣 之初,陛下躬亲总揽,则又欲变其趋而偷合苟容。天下谓之“杨三变”
。’”媮合苟容:谓苟且迎合以求容身。 《汉书·贾山传》:“﹝ 秦皇帝 ﹞退诽谤之人,杀直諫之士,是以道諛媮合苟容……天下已溃而莫之告也。”
颜师古 注:“媮与偷同。”
宋 苏辙 《颍滨遗老传》上:“究观圣意,本欲求贤自助……岂欲使左右大臣媮合苟容,出入唯唯,危而不持,颠而不扶,窃取利禄,以养妻子而已哉!”
明 归有光 《夏淑人六十寿序》:“居公之位,食公之禄,未尝乏人也,能不媮合苟容,摧折於万乘之威,而尽言天下之事者,几人哉!” by 爱词网(2cI.NET)
⒈ 苟且迎合,取悦别人,以求容身。也作「偷合取容」、「苟合取容」。
引 《荀子·臣道》:「不恤君之荣辱,不恤国之臧否,偷合苟容,以之持禄养交而已耳,国贼也。」
《新唐书·卷一三二·吴兢传》:「臣诚恐天下骨鲠士以谠言为戒,桡直就曲,斵方为刓,偷合苟容,不复能尽节忘身,纳君于道矣。」 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偷:苟且。奉承迎合别人,使自己能苟且地生活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