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孙中山提出的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监察、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。按照这个制度,中央政府分设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试、监察五院,各自独立,分别行使职权,都对国民大会负责。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⒈ 孙中山 提出的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监察、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。按照这个制度,中央政府分设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试、监察五院,各自独立,分别行使职权,都对国民大会负责。
1.孙中山提出的行政﹑立法﹑司法﹑监察﹑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。按照这个制度,中央政府分设行政﹑立法﹑司法﹑考试﹑监察五院,各自独立,分别行使职权,都对国民大会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