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合格,符合标准。
引 宋 叶梦得 《石林燕语》卷一:“故事,臺官皆御史中丞知杂与翰林学士互举。其资任须中行员外郎以下,太常博士以上,曾任通判。人未歷通判,非特旨不荐,仍为里行。此 唐 马周 故事也。议者颇病太拘,难於应格。”明 李东阳 《三锡堂记》:“夫人臣之锡於君者:曰科第,曰爵秩,曰封赠。顾非文学之中选,才行之应格,阶资之合典式,则不得与。”
1.合格,符合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