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根本之道。
⒉ 原定数目。
引 《庄子·天下》:“明於本数,係於末度,六通四辟,小大精粗,其运无乎不在。”成玄英 疏:“本数,仁义也;末度,名法也。”清 姚鼐 《<庄子章义>序》:“庄子 之书,言明於本数。”
⒉ 原定数目。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引 宋 王安石 《乞制置三司条制》:“民纳租税数至或倍其本数。”
1.根本之道。 2.原定数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