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刑罚。
引 《左传·文公六年》:“正法罪,辟刑狱。”《晋书·元帝纪》:“其有政绩可述,刑狱得中……各以名闻。”宋 王安石 《上曾参政书》:“阁下必欲使之察一道之吏,而寄之以刑狱之事,非所谓因其材力之所宜也。”康有为 《大同书》甲部第四章:“生人刑狱之惨苦,终无由去也。”
1.犹刑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