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祭祀土地神之所,为五社之一。
⒈ 古代祭祀土地神之所,为五社之一。by 爱词网(wWW.2cI.nET)
引 汉 班固 《白虎通·社稷》:“《尚书》亡篇曰:‘太社惟松,东社惟柏,南社惟梓,西社惟栗,北社惟槐。’”
1.古代祭祀土地神之所﹐为五社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