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为歌舞、表演或某种乐器奏乐配合。
英 accompany;
⒈ 用器乐配合唱歌、舞蹈或乐器独奏。
引 魏巍 《东方》第四部第二四章:“这场舞蹈没有对话,整场都是由轻快的管弦乐伴奏着。”徐迟 《牡丹》四:“虽然没有伴奏,她轻轻的歌唱。”
⒈ 以一种乐器或人声为主体,而以其他乐器配合,称为「伴奏」。如以提琴或独唱为主,以钢琴伴奏。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歌唱、跳舞或独奏时用器乐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