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岳父。
⒈ 岳父。
引 宋 无名氏 《潜居录》:“冯布 少时,絶有才干,赘於 孙 氏,其外父有烦琐事,輒曰:‘俾 布 代之’,至今 吴 中谓‘倩’为‘布代’。”
《金瓶梅词话》第六七回:“小的外父 孙清,搭了个伙计 冯二,在 东昌府 贩绵花。”
鲁迅 《坟·摩罗诗力说》:“记有王子 烈泰威尔,与其外父 域多勒特 迕,将乞外兵为援。”
⒈ 妻子的父亲,即岳父、丈人。
引 《称谓录·卷七·妻之父·外父》:「冯布赘于孙氏,其外父有烦恼事,辄曰:『俾布代之。』」
《警世通言·卷二〇·计押番金鳗产祸》:「周三不合图财杀害外父外母,庆奴不合因奸杀害两条性命,押赴市曹处斩。」 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反 外母
1.岳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