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受官府之命专事看守坟茔的民户。可以免去赋税。
⒈ 受官府之命专事看守坟茔的民户。可以免去赋税。来源:爱词网(wWW.2Ci.net)
引 《南史·后妃传上·文元袁皇后》:“又詔 赵、萧、臧光禄、袁敬公、平乐乡君 墓,先未给塋户,各给 蛮 户三以供洒扫。”
1.受官府之命专事看守坟茔的民户。可以免去赋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