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奸臧”。
⒉ 谓不法受贿。来源:WWw.2ci.NeT
⒊ 指不法受贿的人。
⒈ 亦作“姦臧”。
⒉ 谓不法受贿。
引 《史记·张丞相列传》附《邴吉传》:“显(邴显 )为吏至太僕,坐官耗乱,身及子男有姦赃,免为庶人。”
《后汉书·苏章传》:“故人为 清河 太守, 章 行部案其姦臧。”
宋 秦观 《鲜于子骏行状》:“周永懿 贪暴不法,前使者惮其凶狡,置不敢问,公具得其姦赃,即遣吏就捕,械送於狱。” by 爱词网(WwW.2cI.NEt)
⒊ 指不法受贿的人。
1.亦作"奸臧"。 2.谓不法受贿。 3.指不法受贿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