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死刑以外的刑罚。
引 《周礼·秋官·掌囚》“及刑杀告刑于王” 汉 郑玄 注:“告王以今日当行刑及所刑姓名也。其死罪,则曰,某之罪在大辟。其刑罪,则曰,某之罪在小辟。” 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1.死刑以外的刑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