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代指疏治河道、修筑堤岸等治水事务。多指治理黄河。来源:WWW.2Ci.nEt
⒈ 清 代指疏治河道、修筑堤岸等治水事务。多指治理 黄河。
引 清 刘大櫆 《送张闲中序》:“皇帝御极之元年,命 山东 按察使 齐苏勒 总督 河 务。”
《清史稿·河渠志一》:“至海道虽不畅通, 河 务未可全废,此时治 河 之法,不外古人‘因水所在,增立隄防’一语。”
周汝昌 《曹雪芹小传》二六:“尹继善 在 雍正 六年,就官授内阁侍读学士,协理 江 南河务。”
⒈ 关于河川水利等事务。
1.清代指疏治河道﹑修筑堤岸等治水事务。多指治理黄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