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追究揭发罪责。
引 《后汉书·寇荣传》:“刺史 张敬 追劾 荣 以擅去边,有詔捕之。”唐 李复言 《续玄怪录·李岳洲》:“俊 筮仕之后,追劾贬降,不歇于道,才得 岳州 刺史。” (wWw.2CI.Net)
1.追究揭发罪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