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施行刑法。
引 《书·吕刑》:“今尔何监,非时 伯夷 播刑之迪。”孔 传:“言当视 伯夷 布刑之道而法之。”《礼记·缁衣》:“《甫刑》曰:‘播形之不迪。’”郑玄 注:“播犹施也。‘不’衍字耳……言施刑之道。”清 牟庭 《同文尚书·甫刑之命》:“《尚书》‘由’字多作‘迪’,而《緇衣》作‘播刑之不由。’《緇衣》注云:‘不字衍。’今据《书》义,当有‘不’字,非衍也……此为播施刑法之所不由其故,非尔所宜监视也。”
1.施行刑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