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显然;分明。明确积分。明确的本分。
⒈ 明确积分。
引 《商君书·修权》:“故立法明分,而不以私害法则治。”
《荀子·富国》:“救患除祸,则莫若明分使羣矣。”
《尸子·发蒙》:“正名以御之,则 尧 舜 之智必尽矣;明分以示之,则 桀 紂 之暴必止矣。”
⒉ 明确的本分。
引 《后汉书·列女传·庞育母》:“怨塞身死,妾之明分;结罪理狱,君之常理。何敢苟生,以枉公法!”
⒊ 显然;分明。
引 宋 无名氏 《张协状元》戏文第二七出:“它明分欺负下官!”
⒈ 明本分,知分际。
引 《商君书·修权》:「君臣释法,任私必乱,故立法明分,而不以私害法则治。」
⒉ 明显之定分。
引 《汉书·卷一〇〇·叙传上》:「收陵、婴之明分,绝信、布命之觊觎。」
⒊ 分明、显然。
引 《永乐大典戏文三种·张协状元·第二七出》:「猜忌多,则骨肉不免成仇敌。它明分欺负下官。」
1.明确职分。 2.明确的本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