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编蒲为席。《左传·文公二年》:“﹝臧文仲﹞下展禽,废六关,妾织蒲,三不仁也。”杜预注:“家人贩席,言其与民争利。”后即用作为政不仁与民争利之典故。来源:爱词网(2ci.NEt)
⒈ 编蒲为席。
引 《左传·文公二年》:“﹝ 臧文仲 ﹞下 展禽,废六关,妾织蒲,三不仁也。”
杜预 注:“家人贩席,言其与民争利。”
后即用作为政不仁与民争利之典故。 《南史·范泰传》:“食禄之家,不与百姓争利,故拔葵所以明政,织蒲谓之不仁。”
唐 杨炯 《益州温江县令任君神道碑》:“妾本絶於织蒲,马无闻於食粟。”
1.编蒲为席。《左传.文公二年》:"﹝臧文仲﹞下展禽,废六关,妾织蒲,三不仁也。"杜预注:"家人贩席,言其与民争利。"后即用作为政不仁与民争利之典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