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委卸,舍弃。
引 《管子·轻重丁》:“贾人蓄物而卖为讎,买为取。市未央毕,而委舍其守列,投蟁虻巨雄。”马非百 新诠:“委,弃也;舍,去也。委舍谓弃去之。”汉 董仲舒 《春秋繁露·深察名号》:“不效於原,则自委舍。自委舍,则化不行。”卢文弨 注:“委舍,即委卸也。”《三国志·吴志·华覈传》:“长吏畏罪,昼夜催民,委舍佃事,遑赴会日,定送到都,或藴积不用,而徒使百姓消力失时。”
1.委卸,舍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