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聚居。
引 《三国志·吴志·诸葛恪传》:“恪 到府,乃移书四郡属臣长吏,令各保其疆界,明立部伍,其从化平民,悉令屯居。”《清会典·八旗都统一》“与其缉获者”原注:“其屯居及各省驻防旗人有逃亡者,俱照此例办理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十二回:“安太太 连忙摆手説:‘不用,我们虽説是 汉军旗 人,那驻防的,屯居的,多有 汉 装,就连我们现在的本家亲戚里头,也有好几个裹脚的呢!’” wWW.2ci.Net提供
1.聚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