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受纳诉状之器。语本《汉书·赵广汉传》:“﹝广汉﹞又教吏为缿筒,及得投书,削其主名,而托以为豪桀大姓子弟所言。”颜师古注:“缿,若今盛钱臧瓶,为小孔,可入而不可出。或缿或(筒)﹝筒﹞,皆为此制,而用受书,令投于其中也。”
⒈ 受纳诉状之器。
引 语本《汉书·赵广汉传》:“﹝ 广汉 ﹞又教吏为缿筩,及得投书,削其主名,而託以为豪桀大姓子弟所言。”
颜师古 注:“缿,若今盛钱臧瓶,为小孔,可入而不可出。或缿或(筒)﹝筩﹞,皆为此制,而用受书,令投於其中也。”
宋 王安石 《上泉州毕少卿启》:“仅审履和嘉月,静事雄堂,讼缿昼清,道环天粹。”
1.受纳诉状之器。语本《汉书.赵广汉传》﹕"﹝广汉﹞又教吏为缿筒﹐及得投书﹐削其主名﹐而托以为豪桀大姓子弟所言。"颜师古注﹕"缿﹐若今盛钱臧瓶﹐为小孔﹐可入而不可出。或缿或(筒)﹝筒﹞﹐皆为此制﹐而用受书﹐令投于其中也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