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春秋鲁宣公之女,宋共公夫人,亦称共姬、恭伯姬。共公死后,执节守贞。鲁襄公三十年,宋宫失火,左右劝其躲避,伯姬曰:“妇人之义:保傅不俱,夜不下堂……越义而生不如守义而死。”遂被焚死。见《谷梁传·襄公三十年》、汉刘向《列女传·宋恭伯姬》。
⒉ 用以代称贤女。
⒈ 春秋 鲁宣公 之女, 宋共公 夫人,亦称 共姬、恭伯姬。共公 死后,执节守贞。
引 鲁襄公 三十年, 宋 宫失火,左右劝其躲避, 伯姬 曰:“妇人之义:保傅不俱,夜不下堂……越义而生不如守义而死。”
遂被焚死。见《穀梁传·襄公三十年》、 汉 刘向 《列女传·宋恭伯姬》。 汉 牟融 《理惑论》:“豫让 吞炭漆身, 聂政 皮面自刑, 伯姬 蹈火, 高行 截容,君子为勇而有义,不闻讥其自毁没也。”
⒉ 用以代称贤女。来源:爱词网(www.2Ci.nET)
引 宋 王安石 《寄吴氏女子》诗:“伯姬 不见我,乃今始七龄。家书无虚月,岂异常归寧?”
⒈ 人名。春秋鲁宣公之女,宋共公夫人。宋宫失火,因守礼训,不出,以致被火烧死。后人愍其贤,从夫谥,称宋共姬。
1.春秋鲁宣公之女,宋共公夫人,亦称共姬﹑恭伯姬。共公死后,执节守贞。鲁襄公三十年,宋宫失火,左右劝其躲避,伯姬曰:"妇人之义:保傅不俱,夜不下堂……越义而生不如守义而死。"遂被焚死。见《谷梁传.襄公三十年》﹑汉刘向《列女传.宋恭伯姬》。 2.用以代称贤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