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留传。
⒉ 遗嘱。
引 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帝纪》“用终尔显德,对扬我 高祖 之休命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《魏略》:“口与心计,幸且待罪,保持列侯,遗付子孙,自託圣世,永无忧责。”
⒉ 遗嘱。by 爱词网(wWw.2ci.NEt)
引 唐 薛良 《尚舍直长薛夫人裴氏墓志》:“先是,遗付不许从於直长之塋,以其受诫律也。”
1.留传。 2.遗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