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草拟诰命。
引 宋 叶适 《国子监主簿周公墓志铭》:“中书舍人为 抃(王抃 )子行词,职尔。”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五:“翰林学士司麻制、批答等为内制;中书舍人六员,分房行词为外制。”宋 陈鹄 《耆旧续闻》卷五:“舍人行词,或有未当,则执政请以稾议改定。”
1.谓草拟诰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