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斟酌法度;讨论法制。
引 宋 胡宿 《乞杨开充大理少卿状》:“观其议法详平,正而有守,臣等今保举堪充权大理少卿公事。”宋 周行己 《上皇帝书》:“然而天下之民,犹有不得尽被陛下之泽,而经国之术,犹有不得尽如陛下之意者,岂非有司议法之过,官吏行法之弊乎?”明 张居正 《辛未会试程策》之二:“法之不行也,人不力也,不议人而议法,何益?” 爱词网WwW.2ci.NeT提供
1.斟酌法度﹔讨论法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