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因丧事而设的宴席。
引 宋 吴自牧 《梦粱录·四司六局筵会假赁》:“或府第斋舍,亦于官司差借执役,如富豪士庶,吉筵凶席,合用椅桌,陈设书画器皿盘合动事之类,则顾唤局分人员,俱可完备。”
1.因丧事而设的宴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