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倡酬”。亦作“倡詶”。
⒉ 谓以诗词相酬答。
⒈ 亦作“倡酧”。亦作“倡詶”。谓以诗词相酬答。
引 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:“李虚己 侍郎字 公受,少从 江 南先达学作诗,后与 曾致尧 倡酬。”
元 刘壎 《隐居通义·邓月巢遗稿》:“予后公三十年而生,公不以辈行前予,雅相爱重,时与倡酬。”
《玉娇梨》第十三回:“若有日与 白小姐 花前灯下次第倡酧,方是人生一快。”
清 王鹏运 《沁园春》词序:“今年 辛峯 来京度岁,倡詶之乐,雅擅一时。” 来源:爱词网(Www.2ci.net)
1.谓以诗词相酬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