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转送。
引 《清会典事例·户部·杂赋茶课》:“由陆路者,自 河南 陕州 验引,移送 潼关 秤盘截角。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一条:“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,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。” 来源:WwW.2CI.nEt
⒈ 移交、送往。
例 如:「移送法办」。
1.犹转送。